太古商城承诺符合以下情况,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,15日内可以换货,客户可在线提交返修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。
注:
1.判断实际收货日期规则:
1) 太古商城快递配送或者自提的订单:以客户实际签收日期为准;
2) 非太古商城配送的订单,按照第三方物流平台显示的实际到货日期为准。如果第三方合作伙伴不能有效返回签收日期,则太古商城客服根据距离等因素和客户人工确认实际到货日期。
2. 在商品无任何问题情况下,太古商城承诺:自您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,在商品返回运费由您承担的情况下,可享受无理由退货。太古商城所售均为全新品,为保护消费者利益,以下商品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:
1) 个人定作类商品;
2) 在线下载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,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3) 交付的报纸期刊类商品;
特别说明,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:
· 1. 任何非太古商城出售的商品(序列号不符);
· 2. 过保商品(超过三包保修期的商品);
· 3. 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机器序号、防伪标记;
· 4. 无法提供商品的发票、保修卡等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信息与商品不符及被涂改的;
5. 其他依法不应办理退换货的。
温馨提示: 在商品退货时,需扣除购买该商品时通过评价或晒单所获得的相应优惠(券),如账户相应优惠(券)已使用,则从商品退款金额中相应扣除;有赠品的主商品发生退货时,需将赠品一并提交退货返回,如赠品未退回,则主商品无法全额退款。
5)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,经您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。